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 3/31 前受理申請
【本刊訊】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自一○七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辦理申請。
申請資格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地方政府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的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者。
申請者請備妥申請書、榮民或遺眷身分證明、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地方政府家庭突發因素證明或導師訪視清寒證明、學校開立的例假日及寒暑假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日數證明單等資料,逕向各地榮服處申請。詳情可上輔導會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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